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7:59:35    次浏览
□阅尽据本地媒体报道,广州自推行河长制以来,河涌治水工作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果,但也存在一些问题。诸如广佛跨界16条河涌治理年度完成率不理想,部分河段的河长换岗频繁,公示的河长电话不少无人接听。尤其是花都区的8个河长电话,竟然7个都无人接听,唯一接听的也找借口挂断电话。目前,广州全市187条黑臭河涌共604位河长已全部到位,但报道显示,当记者向一些河长了解河涌治理情况时,有些往往推给“更了解情况的负责人”,这表明,部分河长似乎只是挂个虚衔而已。或许,他们只是出席一些重要会议,讲个话,做点“指示”,平时并不会太多过问,因而对具体治理情形并不掌握。诚然,出现“挂名河长”的情况,有其客观原因。按照近日印发的《广州市“河长制”实施方案》,广州实行的是市、区、镇(街)、村(居)四级河长制,而河长们多为各级党政一二把手或部门主官,公务繁忙。不仅如此,主官们往往身兼数职或多职,而“河长”只是其诸多兼职之一。河长若真正担纲尽职,当然可发挥作用,但倘若对此并不重视或心有懈怠,也极易寻找卸责的借口,诸如工作千头万绪,分身乏术等等。但无论如何,“河长”只要落实到人,委任在身,将来皆可考核评级,乃至追责。怕的是,有些河长连顶岗的人都没有,或只有“前任”,或长期“虚位以待”。正如报道中所说,不少刚公示的河长名单,没几天河长们就“脱岗”了。“脱岗”也是情有可原,诸如官员退休、升迁、调岗等。河长乃属地化管理,调岗他任,原先的河长之职自然无法继续。凡此种种,皆涉及河长制的考核问题,怎么办?显然,如果大而化之,只求面子而不重实质,或“过得去就行”,大张旗鼓的河长制又可能就此沦为一场热热闹闹的官场秀,徒有其表而并无其实。为此,必须要有科学的应对机制,一则严格落实考核制度,二则要细化考核内涵。如针对“河长”的调岗离任及接任的衔接,可试行正副河长制,前者离任,后者自动补位。或对继任者的补位有时间约束,在规定时间必须有接任者。同时,对前后任的考核要细化,明确责任界线,不能因岗位调整而模糊任职河长时的职责。此前,广州在相关河段均竖起标牌,公示了河长电话等,既是为明确职责,便利民众投诉,同时也是为强化社会监督。记者的一次偶然“查岗”,竟遭遇诸多河长电话无人接听,这无意暴露了有些河长未真正到岗的现实。按照对河长的考核办法,这种行为是要扣分的。而类似考核事项,如何操作显然值得明确,否则,便可能沦为制度稻草人。“河长制”作为我国环境保护的一项体制创新,时下已向全国推广,意在把江河治理与官员的政绩考核捆绑一起。其优势在于能有效整合各级党政机关的执行力,克服“九龙治水”之弊,但其在现实中的显效如何,很大程度取决于河长制的考核能否落到实处。这既有赖于制度的严谨科学,也需靠社会舆论的监督鞭策,而河长主动接受公众“查岗”,无疑也是倒逼河长制落实的举措。(作者是首席评论员)